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3月3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24号海汽大厦5楼2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海荣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其中刘海荣、林顺雄、王修奋、李永青、何冰、房鑫、段华友、韦飞俊出席现场会议,独立董事陈海鹰以通讯方式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董事会秘书李永青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全部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办理银行融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根据投票结果,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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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本次会议议案为非关联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入江律师、高佳程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3069 证券简称:海汽集团 公告编号:2023-023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口汽车总站二期项目服务
中心大楼对外招租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与海南佳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佳捷酒店公司”)签署了《房屋(场地)租赁合同》,将海口市迎宾大道东侧、凤翔路南侧的海口汽车总站二期服务中心大楼一层部分房产及三至九层全部房产(共计约19656.17平方米)租给海南佳捷酒店公司,租期18年,自2024年10月 1日至2042年9月30日止,18年租金合计人民币160,201,647.36 元(含增值税金额)。
● 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海口汽车总站二期项目服务中心大楼招租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7日披露的《关于海口汽车总站二期项目服务中心大楼公开招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1)。
一、对外招租进展情况
2022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海口汽车总站二期项目服务中心大楼招租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7日披露的《关于海口汽车总站二期项目服务中心大楼公开招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1)。
2022年9月15日,公司比选招租工作小组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详细评审,根据海口汽车总站二期项目服务中心大楼招租方案文件要求,最终海南佳捷酒店公司作为中选第一候选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0日披露的《关于海口汽车总站二期项目服务中心大楼公开招租项目比选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5)。
2023年3月31日,公司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与海南佳捷酒店公司签署了《房屋(场地)租赁合同》,将海口市迎宾大道东侧、凤翔路南侧的海口汽车总站二期服务中心大楼一层部分房产及三至九层全部房产(共计约19656.17平方米)租给海南佳捷酒店公司,租期18年,自2024年10月 1日至2042年9月30日止。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海南佳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东云
注册资本:500万元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滨江街道办博雅路528-1号2号楼309室
主营业务:酒店经营管理及设计、装修、日用百货、预包装食品、土特产品、服装销售、商品贸易、商务服务、机票代理、会议接待、旅游接待咨询(不含旅行社业务)、房屋租赁、场地租赁、商业管理、文化特色小吃、地方特色小吃、中西餐、客房、足底保健、美发、茶艺、咖啡、简餐、物业服务(以上经营范围分公司均可经营)。(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海南佳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房屋(场地)租赁合同主要内容
甲方(出租方):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海南佳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一)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租赁房屋(场地)位于海口市迎宾大道东侧、凤翔路南侧的海口汽车总站二期服务中心大楼一层部分房产及三至九层全部房产(共计约19656.17平方米)。
(二)租赁用途
中高端商务办公、酒店、餐饮及配套。
(三)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18年,自2024年10月 1日至2042年9月30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2024年10月1日至2027年9月30日,每月租金687,965.95元,年租金共计人民币8,255,591.40元;2027年10月1日至2030年9月30日,每月租金708,604.93元,年租金共计人民币8,503,259.16元;2030年10月1日至2033年9月30日,每月租金729,863.08元,年租金共计人民币8,758,356.96元;2033年10月1日至2036年9月30日,每月租金751,758.97元,年租金共计人民币9,021,107.64元;2036年10月1日至2039年9月30日,每月租金774,311.74元,年租金共计人民币9,291,740.88元;2039年10月1日至2042年9月30日,每月租金797,541.09元,年租金共计人民币9,570,493.08元;18年租金合计人民币160,201,647.36元(含增值税金额)。
2.租金支付:按季度支付,每季度届满前15日内支付下一季度租金;
(五)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租赁房屋(场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海南佳捷酒店公司签署《房屋(场地)租赁合同》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带来稳定的租赁收益,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将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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