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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部分餐饮服务企业存在食品安全问题,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处置情况通报如下:
1、北京董记昌兴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招牌: 董记煎饼陕西凉皮;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天通东三区2号商业楼天隆正阳百货市场内M-003号) 未及时更新美团网公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违反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停止该单位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2、北京渝味香餐饮有限公司(招牌: 二豪重庆小面;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天通东三区2号商业楼天隆正阳百货市场内M-009号) 未及时更新美团网公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违反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停止该单位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3、北京忆三江餐饮有限公司(招牌: 忆三江;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天通苑西苑37号楼7门) 食品库房未设置挡鼠板。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
4、北京合茂餐饮有限公司(招牌: 蜜雪冰城;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文华路89号院1号1层102) 擅自拆除工用具消毒水池。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停止该单位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5、北京昌顺锦程商贸有限公司(招牌: 大碗面家常菜;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镇大东流村北293号) 操作间水池未做到专用。 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五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6、北京家家福餐饮有限公司(招牌: 红如火东北菜饺子馆;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阳坊镇中心街路东87号) 餐具裸露存放。 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7、北京小辛庄微微小吃店(招牌: 小食府;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小辛庄村61号-05〈临时〉) 在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情况下继续生产经营。 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五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8、北京半塔祥羽小吃店(招牌: 东北菜;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半截塔村421号院5号〈临时〉) 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 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9、北京续缘餐饮店(招牌: 驴肉火烧;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阳坊镇西贯市村商业街44号) 餐具裸露存放。 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来源:昌平市场监管、 北京消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