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清风云南”微信公众号12月13日消息,日前,经大理州委批准,大理州纪委监委高志对大理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县委书记二级原调研员理县高志宏大理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高志外地宏云南,资料口罩图免职高志
经查,高志宏背弃初心使命,丧失党性外地外地原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宏规定精神,违规收受大量礼品礼金;以权谋私,大理原县委书记,伙同他人买卖商品房谋利;违规干预和云南插手建设工程项目理县;生活作风问题严重;违规借贷牟利,且在专项整治中不如实向组织报告;纪法底线失守,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资金拨付、人事调整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双开财物;为谋求职务晋升和减轻处分,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
高志防疫宏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宏生活大理市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行贿理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云南、不收手市委书记,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宏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大理州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大理州委批准,云南大理市原市委书记高志宏被“双开”:曾“截胡”外地防疫口罩被免职,决定宏给予高志宏开除党籍处分;由大理州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大理县县委书记。
公开资料显示,高志宏,男,汉族,1971年1月生,中央党校双开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1993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共青团云南省大理截胡市大理州巍山县委书记理县,大理州巍山县旅游事业局局长,云南大理高志宏,大理州巍山县青华乡党委书记,大理州巍山县发展计划局局长,共青团大理州委副书记、州青联副主席,大理州文化局副局长,大理州体育局局长,大理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防疫党组书记、主任,大理州大理市委书记。
2020年2月,大理市违法扣押征用外地防疫口罩,引发社会截胡关注。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立案调查后认定,大理市违法扣押征用防疫口罩问题属实,情节恶劣,性质严重,严重干扰了全国防疫工作大局,严重破坏了防疫工作纪律,严重损害大理了云南防疫工作形象市委书记大理,充分暴露出大理市委、市政府在免职紧要关头,无视政治纪律,漠视国家法律,本位主义严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依据有关规定,决定对5个单位、8名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其中,给予原时任大理市委书记高志宏同志防疫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
2022年6月,高志口罩宏涉嫌严重违纪市委书记违法,接受高志纪律大理审查和监察调查县委书记截胡。